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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三郎的苦夏

    因太祖喜羊,羊肉在国朝最受欢迎。

    先帝时,某嗜羊的大官举办筵席一顿就吃掉了十几头羊,宫宴更是动辄几十上百头。

    当然牛也很好,但本朝律令对牛宰杀限制颇多,像公侯之家自是不必烦忧,寻常百姓家,还是羊、豕、鱼多些。

    其中豕肉因时人不得烹法,腥臊难忍,地位最次。

    不过随着文流重、武臣轻的局面倾轧,世家大族与宫廷膳食过了开国之初那段大口啖肉大口喝酒的粗犷之风,开始追崇朴素清淡,却只在食材上简化。

    于烹饪手法上,还是一贯的精益求精。

    这风气在宁国府尤盛。

    童生福是宁国府大厨房里说一不二的大师傅,曾以一桌八十八道素蔬做成的全素宴名扬长安。

    但一次出名,与十年如一日的琢磨相比,实在不值一提。

    宁国公夫人礼佛,每旬只有一日可沾荤腥,宁国府各房饮食也随国公爷和夫人,沿袭了清淡之风。

    如何将简单的素蔬做得花样百出,如何才能将素食做得比肉还好吃,成了童生福和手下徒弟们每日都需要攻克的难题。

    盐津、蜜渍、清炒、酱腌...

    假煎肉、假烧鸭、假蟹...

    素海参、素鱼翅、素鹅...

    鱼非鱼而似鱼,肉非肉而似肉。

    厨司这样煞费苦心,正院、大房、二房处送回来的碗盘也十分给面子,不说光盘吧,但起码都只剩些酱汁子、碗盘底。

    可是三郎自打大婚后,三房送回来的碗一天比一天满,惹得负责三房那口灶眼的庖厨颇惶恐。

    三郎往日虽不爱点评什么,但也不算挑剔。

    正在长身体的少年人胃口如何,他们每日伺候,最清楚不过了。

    这两日食量减了不少,这是嫌东西都吃腻了?还是问题出在别处?

    何老二只好拉下老脸请师傅指点一二。

    童生福一听,蹙起眉,认认真真地尝了他做的菜,却挑不出什么毛病。

    “许是郎君近来有些苦夏。”

    童生福宽慰他,心里却有其他的计较。

    他做到大师傅这个位置,在府里各处都有些体面,看的也远。

    阿郎的胃口一天比一天差,心里对这门亲事是有多不满啊,居然让阿郎愁得食不下咽。

    他这般想着,嗤笑一声。竟然连带着庖厨吃了瓜落,这三夫人

    这般宽慰着,过了两日,三房干脆没来点膳了。

    何老二陷入职业危机,越发不安,只好花钱,托采买上的钱婆子去醉仙楼打了二斤酒来,又做了好大一盘子各色精致下酒小菜,亲自去问三郎身边人。

    阿昌汲着阿杏分给他的酸梅饮子,加了些碎冰进去,冰冰凉凉酸酸甜甜,最是消暑解渴,手里捧着竹筒,一脸淡定:“阿郎最近都与娘子在一处吃。”

    “可......”何老二不解了,赔笑道,“就是和娘子一处吃,也得点膳不是?”

    阿昌摇摇头,团团和气脸上满是笑意:“娘子擅厨艺,这几日都是小厨房做的。”

    对于何老二送来的孝敬,他却怎么也不收:“何师傅还是拿回去吧,我若收了,阿郎定要责罚。”

    ——

    蘅芜居的饮食荤素不忌,却泾渭分明。

    沈晏起初习惯了大厨房做的吃食,一直都这么吃,便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但吃过了崔令鸢做的吃食,才知道那一口气差在哪。

    崔氏食经:素便清爽,荤便浓鲜。

    又不是寺庙和尚,要戒荤斋素、虔诚向佛。既然馋肉,吃便是了,何苦拧巴着做那以素代荤解馋之法?

    假荤终究不是荤,又失了吃素的本意。

    世上美味并不只荤腥,蔬菜亦有清纤之美。

    清炒莴苣丝、凉拌小胡瓜、蒜蓉炒时蔬、百合莲子汤、清蒸山药糕......都是再朴素不过的做法,胜在食材新鲜。

    时鲜时鲜,新下来的小胡瓜,就是什么调味都不放,井水冲洗干净直接啃便好吃得很

    时人言大道至简,亦可见大味必淡啊。

    当然对于胡瓜的料理,崔令鸢还是喜欢拍扁了拿油盐酱醋一拌,酸辣辣的凉拌黄瓜,夏夜里做下粥小菜或是夜宵前开胃都很好。

    心思单纯直爽如阿桃仍有担忧:“郎君在文德殿值了一整夜,咱们就给他吃这寻常胡瓜么?”小胡瓜正当时,外头市集上不过三五文钱就能买上许多,郎君会不会嫌娘子敷衍?

    崔令鸢挑眉,蹭饭的也有发言权?

    她宽慰婢子,像沈三郎这种钟鸣鼎食出身,平日浓肥辛甘吃多了的贵公子,想换口味,自然看不上那些假做荤腥,否则也不会跟着她们一起吃了。

    这才是真讲究呢!

    说着说着,她又给自己的婢子兼帮厨们进行“配得感”培训洗脑:“你所谓‘寻常’,不过是原材料普遍价低。胡瓜于市集中常得,羊牛于高门亦是常见,若只这么算,他沈三郎眼中便没有不寻常的食物。”

    沈晏才下值,进门便听见厨房里飘来崔令鸢与婢子在背后闲话他,不由得脚下一顿。

    “若是开食肆,便要算前期投入的成本、人工、时间,”

    她停下啜一口酸梅饮,润润嗓子,“当然了,还有你们小娘子我费的脑子。豕骨难啃肉少,故寻常百姓也不屑吃。我们将其烫、炸、煸、炖,一番作为,它便不再是贫者不肯煮的贱骨了——”

    清晨的曦光透过小厨房的门投在地上,站在门口的崔令鸢犹如沐浴着圣光一般,慷慨陈词,除丁香有些一言难尽外,其余婢子们都崇拜地仰头看她。

    崔令鸢颇有些得意:“放在醉仙楼,它是价可值十金的红煨豕骨!给我御宴也不换!”

    丁香:“......”

    沈晏:“......”

    砂锅里鲜笋粥咕嘟咕嘟,翻腾如白玉。

    煮粥是个细致活儿,吃货主儿袁枚说了,“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必使米水融合,柔腻如一,而后谓之粥。”

    这鲜笋粥原先是庵堂做法,后来才传到民间。做法是把嫩笋切成方片,加水米熬煮,山鲜和香糯新米融合得恰到好处,米水融合,柔腻如一,清淡鲜美。

    故其中虽未曾加入名贵食材,亦得前人赞其为“和米铛中煮白玉”。

    崔令鸢生出感慨,指着那粥道:“说来说去,其实还是得看庖厨的手艺。大味必淡是不错,可我要真给他沈三郎吃清水配白馍,他肯定摔盘走。”

    想到她平日人前眉眼温柔大度体贴模样,与这会子的揶揄讽趣相去甚远......

    沈晏绷着脸,呵,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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